各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切实维护投标人(供应商)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精神,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项目账户(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市诚信路支行104201103027)滞留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对逾期不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处理。
为确保本次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截止。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随时可以办理。
二、办理流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保证金退还确认表(见附件1)、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仅限名称变更企业)、银行账户变更说明(仅限账户变更企业)到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办理退还手续时,务必提供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财务室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0479-7525870、0479-7521834、0479-7515363
特此通知
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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